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印发《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现向社会公布,受理社会各界和群众举报。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限额为10万元。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举报电话:0799-6832023
举报信箱:萍乡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邮编:337002
举报电子信箱:px_xjkzl@sina.cn
萍乡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