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确保全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萍乡市在认真总结前两个阶段初步成效基础上,切实部署第三阶段的重点抽查工作。
一、制定检查祥细方案,明确内容。根据各有关单位、县(区)自查自纠情况,对应第三阶段工作重点,及时制定了《萍乡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重点抽查方案》。确定市领导小组将于8月2日至8月20日组织工作组对相关涉农部门以及全市五个县区和开发区部分乡镇开展重点抽查,抽查面不低于所涉及部门和乡镇总数的50%。工作方案要求一是市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二是各工作组要本着实求事,客观公正的精神,认真、细致做好此次重点抽查工作;三是对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边查边改,完善制度;四是此次重点抽查工作要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确保抽查质量。
二、认真执行“一听二查三看”检查方式。一是听取汇报。听取各县区领导小组对本地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开展情况及自查情况的汇报。二是查资料和查帐务。市领导小组成立专项资金重点检查组,对各县(区)、乡镇两级专项清查工作开展以来,各阶段工作情况、整改情况、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等方面的资料。并对各县区2007年、2008年、2009年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尤其是检查资金支出情况,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财务资料进行核查。三是实地走访,查看项目。检查组成员将分别带队深入基层,走访农户了解各种惠农资金发放到位情况和群众反映问题的纠正整改情况;认真查看项目规模、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前景,帮助其做大做强。
三、边查边纠及时整改,确保成效。一是要求市领导小组在抽查强农惠农专项资金问题上领导力不能弱化,要形成查找“漏洞”的强大合力。二是对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据《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及有关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依法做出纠正和处理。三是对本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须及时整改,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资金重点抽查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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