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整体水平,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我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对所有行政村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通过调查,有13个村被确定为“难点村”:湘东区5个;上栗县7个;芦溪县1个。在 “难点村”治理过程中,我市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分类整治,整体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和繁荣发展。
经过两年多来的精心治理,我市13个“难点村”取得了翻天覆地的显著变化,主要表现在:一是村“两委”班子团结,村级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有明显增强;二是村级财务管理透明,村务公开及时。财务管理走向正规化、规范化了。目前,全市实行“村账乡(镇)管村用”制,村级财务管理更加完善,票据存档更加规范;三是各项村级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结合省民政厅制定的《村务公开目录》,各村都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四是干群关系融洽,基本上杜绝了干群矛盾和上访现象。社会治安、社会秩序明显改观,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不断增强;五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明显好转,办公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设施明显改善;六是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圆满完成,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其中湘东区荣获“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先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