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完善开发区境内地名标志迎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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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部门: |
市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10-07-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信息索取号: |
J00100-0202-2010-0033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文件编号: |
萍民字〔2010〕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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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民字〔2010〕59号
关于完善开发区境内地名标志迎接
创建文明城市测评检查的通知
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8月份验收,地名标志设置为必检内容。此次创建文明城市,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实行“一票否决”。经检查,开发区境内(320国道以南、鹅湖公园以北)街、路、巷地名标牌不完善,现有的亦不规范。望你们接此通知后抓紧时间制作、安装,七月份必须制作、安装完成,以迎接全国创建文明城市测评检查验收。
二0一0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创建 测评检查 通知
抄报:市创建办。
萍乡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0年7月12日印发
共印5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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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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