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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9年度县(区)科技局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
责任部门: 萍乡市科技局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09-8-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索取号: J00060-09-2009-000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文件编号: 萍科字[2009]68号
   

 

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经贸科技发改局:
    为更好地开展考核工作,促进县(区)科技工作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现将《2009年度县(区)科技局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予以印发,年终依据细则进行考核,请各单位认真按照考核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附:《2009年度县(区)科技局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2009年度县(区)科技局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基本分150分)

 

项目

         

考 核 办 法

基本分

计分办法

得分

1、科技投入10'

县区本级科技三项费的落实、增长和管理使用。

提供预算文件复印件。

10

科技三项费达到省要求计满分;每低于0.1%2分,属于贫困县(50万元)每低于1%2分,扣完为止。

 

2、科技宣传

15'

在各种报纸、刊物(含内部发行)、新闻媒体发表科技工作新闻、消息文章情况。

提供刊物、新闻媒体用稿复印件,内容与科技有关,作者须是本县(区)科技局人员。

15

发表在国家级刊物或新闻媒体用稿每篇计3分,省级计2分,市级计1分,加满为止。(不重复计分)

 

3、科技计划及开展科技活动

当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科技平台建设情况。

提供项目立项文件;提供科技平台批复文件。

30

国家项目每个计5分,省级项目每个计3分,新产品试制计划计1分,市级项目每个计1分。加满为止。

 

组织开展各类科技活动(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

提供每次活动文件、活动方案复印件。

5

开展三次以上科技活动计满分;少于3次按每次1分扣减。

 

4、科技成果管理

技术市场合同登记情况

提供有效证明

2

登记技术交易合同累积金额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计满分,金额不足300万元计0分。

 

 

市级以上(含市级)成果鉴定情况。

提供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

10

成果或新产品鉴定5项以上(含5项)计满分,少于5项按每项2分扣减。

 

科技奖励

科技奖励公告

18

市级科技奖励按一等奖每项8分,二等奖每项6分,三等奖每项4分计分。加满为止。

 

5、高新技术及民营科技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或产品的申报认定情况。

 

 

 

提供有效证明

10

新增高新技术企业一个计满分。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15

按绝对值排名,第一名计满分,每下降一个名次扣1

民营科技企业情况

7

新增市级民营科技型企业2家以上计2分;省级民营科技型企业新增1家以上(含1家)计5分。

6、知识产权

科动办工作

提供有效证明

1

能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计满分。

 

专利情况

提供有效证明

10

当年专利申请每5项计1分,计满为止,不足5项计0分;获得1项以上(含1项)省级专利实施资助计1分,无计0分。

 

知识产权工作情况

4

开展知识产权进学校、园区、社区、企业等活动,其覆盖率达30%以上计满分,10%-30%折半计分,少于10%0分。

 

7、防震减灾

机构设立情况

提供有效证明

1

设立了地震机构计满分。

 

地震工作开展情况

4

地震宏观测报点有记录计1分,有统计上报并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的计1分,将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计2分。

 

8、科技统计

完成上级交办的科技统计工作情况。

提供有效证明

6

按时按质完成科技统计工作(包括专利、民营科技统计、科技经费、各类计划统计和高新技术企业、新产品统计)计满分。较好、一般、未开展的依次计4分、2分、0分。

 

开展基础调研工作情况。

2

开展了基础调研并写出调研报告计满分,无调研报告计0分。

 

9、加

提供有效证明

 

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每项加30分,获得江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每项加15分,获得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每项加20分,二等奖每项加10分,三等奖每项加8分。

 

                                       

 

注:全年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