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职责:
(一)根据发展需要,负责制定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实施细则,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二)提出确定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初步意见;
(三)监督和检查市重点工程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
(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征地、拆迁等开工前准备工作,参与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资金调度、竣工验收、竣工后评估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检查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
(六)负责组织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
(七)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电话:6816359
办公地点:市政府7号楼二楼
主任:伊瑾
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职责:
(一)积极宣传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按价格法规进行处罚;
(三)负责对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乱收费行为按价格法规进行处罚;
(四)负责对市场物价监督检查,规范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五)负责指导商品和服务(收费)的明码标价,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者按价格法规查处;
(六)支持并指导消费者组织、职工价格监督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开展价格监督工作;
(七)负责受理、承办价格举报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对人民来信来访做到事事登记、件件落实;
(八)会同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组织开展“质量、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指导帮助经营者规范内部价格管理。
电话:6881880
办公地点:市政府7号楼5楼
局长:罗若
市投资公司
职责:
(一)按照市经济发展规划,对基础产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社会、经济效益好的项目进行参股、控股,充分发挥投资导向作用,引导国内外资金参与项目建设。
(二)积极探索和开拓融资渠道,采取发行地方建设债券和企业债券、募集基金、BOT、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借款等多种方式,广泛筹措资金,支持全市重点项目建设。
(三)统筹管理全市基本建设资金(国家和省安排 到本市的专项基本建设资金、国债资金、市本级财政基本建设资金、自筹基本建设项目资本金、市政府确定的其它资金),搞好资金的调度及拨付,监督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四)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加强与各种经济成分的经济组织的合作,强化资本运作,盘活存量资产,参与、培育优质企业上市,让国有资产流动增值。
(五)负责经营、管理公司资本金及公司筹措的其它资金,合理营运,使其保值增值,滚动发展。
(六)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明晰项目投资产权,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强化对参股、控股企业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投资收益。
电话:6220262
办公地点:萍乡市楚萍东路18号
总经理:杨维建
市信息中心
职责:
(一)完善我市政务信息网物理网络体系,加强网络的管理与维护,确保政务信息网稳定可靠、快速畅通的运行;
(二)加快我市政务信息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平台及容灾系统建设,保证网络和信息的安全;
(三)加强我市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优化信息资源配置,加快我市的基础数据库建设;
(四)加强我市电子政务应用的规划、管理、组织与实施协调,积极有序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我市的信息化进程。
(五)继续做好经济信息服务,抓好全市经济运行的预测监测工作。
电话:6812121
办公地点:市政府5号楼
主任:张富国
市工程咨询公司
职责:
受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法人单位的委托,进行投资机会研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或评估;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咨询;设备材料采购咨询,合同管理咨询,施工监理咨询,预结算审查等。
电话:6796963
办公地点:萍乡市金山角商贸城金山路37号
副经理:郑细斌
市价格认证中心
职责:
(一)涉案物品价格认证: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物(包括土地、房地产、资源性资产、理赔物、抵押物、应税物、无主物、交通事故定损、工程造价及其他各种标的;
(二)接受单位、个人委托,对土地、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稀有物及异常物品、公益事业、经营性服务、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价格认证;
(三)企业、事业单位调定价前成本审核、可行性论证;
(四)银行抵押贷款、以资抵债物品价格认证;
(五)税务机关查封、扣押的抵税财物价格认证;
(六)拍卖物品价格认证;
(七)企业破产、改制资产的价格认证。
电话:6833878
办公地点:市政府7号楼4楼
主任:钟平安
市节能监察中心
单位职责:
1、负责全市全社会各项节能工作。
2、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节能监测标准以及能耗限额执行标准。
3、受节能主管部门的委托,制订全市节能管理、能源审计、节能监督、节能监测、节能检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日常节能监察工作。
4、承担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节能验收工作,严把项目准入关。
5、负责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执行情况、能源统计报表的报送以及能耗限额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督导。
6、组织开展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机制的推广工作,负责全市重点耗能企业落后工艺、设备的淘汰监督工作。
7、负责组织全市重点用能单位以及项目企业能源管理统计培训、教育、宣传工作,配合发改委做好节能产品的推广宣传工作。
8、负责节能服务机构的备案、资格认定、管理等工作。
9、负责政府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组织工作,并配合发改委做好各县区分解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评、奖惩工作,协助做好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公共机构节能等全社会节能工作。
10、负责受理节能违法案件的投诉、举报、处罚违法用能行为。
11、节能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址:萍乡市金山角商贸城金山路37号
办公电话(传真):0799-6668980 ;0799-6211653
主任:廖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