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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及“十一五”期间工作打算
责任部门: 市煤炭管理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06-1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索取号: J00540-0301-2008-000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文件编号:
   

 

市煤炭管理办公室、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07年及“十一五”期间工作打算

 

按照会议要求,现将市煤炭管理办公室、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2007年及“十一五”期间工作打算做如下汇报:

一、全市地方煤矿基本情况

全市地方煤炭行业共有合法煤矿153个,低瓦斯矿井81处,高瓦斯矿井72,分布在全市五个县(区)的29个产煤乡镇,年设计生产煤炭能力40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366万吨。全年全市地方煤矿从业人员3万余人,原煤产值10亿元。

今年以来,我市地方煤矿的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控制”、“两消灭”、“三下降”的成绩。一是全市煤矿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总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占省政府全年下达指标的47.62%;二是消灭了瓦斯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全年未发生一起瓦斯事故和三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三是死亡人数下降、百万吨死亡率下降、重伤事故下降。今年110月各类煤矿安全事故死亡10人,比去年同期的22人少12人,同比下降55.5%;百万吨死亡率为5.08,去年同期为10.89,同比下降了5.81个百分点;重伤事故下降,今年基本上未发生重伤事故。

二、2007年及“十一五”期间工作打算

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办(局)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维护系统和谐稳定,确保生产安全,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干部素质,塑造队伍形象,促进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再上新的台阶。

奋斗目标  

2007年,全市煤矿安全工作坚持“建立规范的煤炭资源开发秩序,完善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有效治理煤矿瓦斯和矿井水害,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的原则,努力实现“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降低一般事故,原煤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省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的目标。

为确保市属煤矿的稳定与发展,2007年力争生产原煤40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5亿元,创利税1300万元,争取安置200名下岗职工就业,在职和待岗职工的收入有所提高。

为实现上述目标,2007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为:突出一个中心,即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打好两个攻坚战,即瓦斯、水患治理和整顿关闭工作;有效落实瓦斯治理“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落实三个加强,一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二是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三是加强安全监管,加大安全投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水平。坚持四个严格,一是严格把握“不超产、不超标、不超人”这三条“高压线”;二是严格煤矿建设项目审批;三是严格整改,对煤矿存在的各类隐患要按照《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的规定,逐一认真整改;四是严格煤矿现场管理,杜绝“三违”现象。

工作措施

1、抓好煤矿整顿关闭三年规划工作。2007年是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最后一年。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现在已发证的小煤矿走联合改造的道路,改造提高一批,整合集中一批,关闭淘汰一批,压缩矿井数量,提高单井产煤能力;改进煤矿的生产条件,提高煤矿的经济效益。

2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在总结今年开展全市性安全大检查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平时的巡回检查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抽查,及时掌握煤矿的安全生产动态,帮助企业排查安全隐患,督促煤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使各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3、强化培训,提高干群素质。抓好特种作业人员岗前培训、矿长资格培训和四级培训基地的岗前培训工作,达到持证上岗率100%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煤矿管理人员及普通职工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不断提高煤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4、加大投入,夯实安全基础。按照萍府发[1999]46号文件和萍府办字[2003]74号文件精神,督促煤矿企业足额提取安全技措费用,并监督企业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不断完善各类煤矿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提高煤矿的抗灾能力。

5、深化改革,增强竞争能力。根据市属煤矿资源枯竭,投入不足的实际情况,我们将努力推行企业联合改组、分块租赁、产权置换的改革。积极推进市属国有地方煤矿企业改制工作进程,力争在2007年底完成一部分企业的“双置换”工作。对一时难以改制的企业,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挖掘内在潜力,确保职工队伍及企业的稳定。

6、以人为本,加大企业改制的力度,维护企业稳定。针对系统各个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改制方案,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做好企业改制工作。积极排查和解决各企业的矛盾纠纷,尽可能地为下岗职工创造就业的机会,关心职工疾苦,为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为企业创造一个较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     

7、整顿作风,塑造队伍形象。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转变作风,提高服务基层意识,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依法行政,塑造公务员队伍、执法队伍和企业干部队伍的新形象。

8、加强监管,促进行业升级。继续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和经营秩序的整顿,不断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地方煤矿的安全监管和检查指导工作,促进行业管理上一个新的台阶。

对我市煤矿安全生产,我办(局)将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抓好全市煤矿安全监管,落实隐患整改,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建设和谐平安萍乡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00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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