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市煤炭执法监察大队:
为进一步规范下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推进系统下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建设,结合市煤炭执法监察大队实际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市煤炭执法监察大队中队长职位实行竞争上岗,特制定本方案。
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市煤炭执法监察大队中队长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市煤炭执法监察大队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创造一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建立一套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管理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支精干、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为煤炭执法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砺白
副组长:李镇装、吴云建
成 员:叶信国、林万金、刘岳春、王东成、杨林、汤凤梅。
四、选拔岗位、范围、条件
(一)选拔岗位:市煤炭执法监察大队中队长2名。
(二)竞岗范围:市煤炭执法监察大队全体在编在岗干部。
(三)任职条件及资格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忠诚于党的煤炭执法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理论政策水平、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能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使党的方针、政策和局党委的决议在本部门得到很好的落实。
4.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勤政廉政、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5.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工作协调能力,自觉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团结同志,顾全大局。
6.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为合格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五、步骤和程序
1.报名。凡符合条件和资格者均可报名。
2.资格审查。局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演讲答辩(占总成绩30%)。主要考察其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宏观决策、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答辩评分小组由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答题聘请有资格命题人员命题,并由其封存。答辩当场宣布分数。
4.民主推荐(占总成绩40%)。面试答辩结束后组织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参加民主推荐人员为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5.本单位党支部票决(占总成绩30%)。
6.组织考察。本单位党支部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
7.决定任命。由本单位党支部集体讨论形成干部任职意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后任命,并报局组织人事编制科备案。
六、时间安排
2012年1月上旬召开相关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大会,公告本方案;1月上旬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1月中旬进行面试答辩和民主推荐;1月中旬组织考察,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