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煤字〔2010〕139号
关于做好煤矿应对特殊暴雨天气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煤矿安全监管、煤炭管理部门,市属各煤矿:
为防范近期持续特殊暴雨天气造成煤矿安全事故,减少经济损失,防止人员伤亡,现就做好煤矿应对特殊天气紧急通知如下:
1、要求各县区煤矿安全监管、煤炭管理部门、市属各煤矿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做好煤矿应对特殊天气的通知》(萍煤字[2010]135号),迅速启动特殊天气防范工作措施,分级预警,全力做好应对工作;
2、全市所有煤矿一律立即停止生产;
3、各县区煤监局、市属各煤矿24小时安排专人值守;
4、各县区煤监局、市属各煤矿每2小时上报一次辖区内的汛情。
市煤监局应急电话:6831055;联系人:易小清。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