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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萍乡市煤炭管理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责任部门: 市煤管局 生成日期: 2010-5-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索取号: J00540-0203-2010-001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文件编号:
   

萍煤字〔2010〕120号

关于印发《萍乡市煤炭管理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煤炭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局下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萍乡市煤炭管理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萍乡市煤炭管理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政务信息工作是全面宣传部门工作成果、反映部门工作动态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政务信息工作,全面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反映情况、服务决策、交流经验、促进工作”的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务信息评价标准,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制订本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两个重点,以服务领导决策、推动工作落实为目标,完善信息工作考核体系,树立积极向上的工作导向,全面提高煤炭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扩大部门工作的影响力,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
二、考核时间
每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信息工作考核年度。
三、考核对象
第一类:局机关各科室、局下属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类:各县区煤炭管理、安全监管部门。
四、计分办法
根据各科室、各单位信息报送的数量、质量和各级信息刊物采用情况以及领导批示情况,进行计分考核,作为信息工作月考核和年度考核依据。计分每月按照报送分值和采用分值两项进行计算。
(一)报送得分
1.信息报送流程
信息撰写→承办科室或报送单位主要负责人核稿→局办公室登记汇总→局分管副局长签发后对外报送。
县区煤炭管理部门、煤矿安监部门向市以上媒体(内刊)投稿可由局办公室汇总上报,也可以自行上报。
2.信息报送任务分配:各科室、各单位必须按照分配的信息报送任务及时报送各类信息。
第一类单位:办公室(6条/月);安监科、行管科、规划科、监察室、培训中心、执法大队、服务中心、社保科、审核审批科(2条/月);焦宝煤矿、上官岭煤矿、跃进煤矿、王坑煤矿(4条/月)。
第二类单位: 5条/月
3.计分办法:完成信息报送任务得基本分(基本分=报送任务×2分/篇),每超额完成1篇加计3分;未完成信息报送任务本月不计基本分。年度考核得分为每月基本得分累加。一稿多投按一稿计算。
(二)采用得分
内部刊物(简报)
1.市级:市委办公室《萍乡信息》、《今日要情》、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交流》、《每日政务》、市委政研室《工作与研究》每采用一篇加5分;其他部门、专项活动内部刊物(简报)每采用一篇加3分;
2.省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主编的内部刊物,每采用一篇加20分;其他部门、专项活动内部刊物(简报)每采用一篇加10分。
县区煤炭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信息被局主编的《萍乡煤炭信息》、《萍乡煤炭信息网》站采用的每篇加2分。
新闻媒体:
1.市级: 《萍乡日报》、萍乡电视台、萍乡广播电台每采用一篇加5分;《赣西都市报》或其他市级媒体每采用一篇加3分;
2.省级:《江西日报》、江西电视台、江西广播电台每采用一篇加10分;其他省级新闻媒体每采用一篇加8分;
3.国家级:《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党报党刊每采用一篇加20分;其他媒体(含国家部委主办的行业报刊)每采用一篇加16分。
五、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局成立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担任组长,各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建立相对稳定的信息员队伍。
2.落实奖惩激励措施。每年度根据积分情况评选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各若干名;建立新闻上稿奖励制度,市委办公室《萍乡信息》、《今日要情》、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交流》、《每日政务》、市委政研室《工作与研究》、《萍乡日报》、萍乡电视台、萍乡广播电台每采用一篇奖励20元;市级其他媒体采用一篇奖励10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主编的内部刊物,《江西日报》、江西电视台、江西广播电台每采用一篇奖励100元;省级其他媒体刊物采用一篇奖励50元;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主办的内部刊物、《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党报党刊每采用一篇奖励500元;其他国家级媒体、国家部委内刊每采用篇奖励300元。县区自行上报信息采用参考此办法执行。
3.加强政务信息的质量管理。政务信息坚持以正面宣传报道为主,上报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对外公布。凡是采编的信息有较大、重大的政治性差错;与事实有重大出入、严重失实;漏报、错报重大新闻;杜撰、编辑、发表虚假新闻;对宣传部门已明确不宜公开报道的内容,违反纪律进行公开报道;因炒作热点或引导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对突发事件及紧急事项,或不属于突发事件的紧急、敏感事项,擅自采访、抢发报道,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加大政务信息考核督导力度。将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各单位、各科室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加大信息工作督导、考核力度,做到“月有通报,季有表彰、年有总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上报、采用的统计工作,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困难。
5.加强沟通协调。设立煤炭系统政务信息QQ群:95161684;电子邮箱: px_mymj@126.com;联系电话:0799-6831055。各单位、各科室应加强与局办公室的沟通,及时反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提高稿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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