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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煤管局印发《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部门: 市煤管局 生成日期: 2010-4-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索取号: J00540-0203-2010-001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文件编号:
   

 

 
萍煤党字〔2010〕12号
 
 
                                    萍乡市煤管局印发《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辖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党总支:
《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局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年四月十一日
 
                            
 
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
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活动的实施方案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贯彻实施好《廉政准则》,对于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萍乡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系统开展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通过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认真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全面实施“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城市转型、实现赶超跨越”战略提供坚强保证。
二、学习贯彻措施和时间安排
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从2010年3月开始,至2 010年9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教育阶段(2010年3月中旬至6月中旬)
1.组织集中学习。坚持把学习、《廉政准则》作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好对《廉政准则》、贺国强同志在中央电视电话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全面把握思想精髓,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对《廉政准则》的“八个方面52个不准”和贺国强同志提出的“六个重点”,做到熟悉了解、自觉遵守。开辟《廉政准则》学习专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在认真参加集体学习、积极进行自学的基础上,写出心得体会,张贴手学习专栏内。
2.广泛进行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煤炭系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成果,利用网站、信息、专栏、板报等载体,集中宣传《廉政准则》相关内容、刊登心得体会,扩大受众面,营造浓厚氛围。
3.开展教育培训与讨论活动。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党员认真学习《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其他党规党法,深刻理解,把握条例和法规的内涵和精神实质,扩大教育面,增强影响力。同时要把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作为学习重点。学习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自学要有学习笔记,集中学习要有学习记录。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撰写高质量的体会文章。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政策界限,提高廉洁从政意识,更加坚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创造良好氛围和条件。
4.开展警示教育。各单位党组织要分别组织党员干部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文化基地、廉政教育基地和廉政警示基地,党组织负责人要向全体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通过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党员领导干部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5.进行统一测试。全系统要结合认真学习《廉政准则》,
举行网上党纪政纪条规知识测试活动。各单位要分别开展一次《廉政准则》知识竞赛,分级负责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准则》知识统一考试,并公布考试结果。通过统一考试、知识问答和竞赛等活动,检验学习成果,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了解准则、熟悉准则,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做好廉洁自律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二)查纠整改阶段(2010年6月下旬至8月中旬)
1.认真进行自查。党员干部要对照《廉政准则》的“八个方面52个不准”、贺国强同志提出的“六个重点”和中央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在自查中,既要查找领导干部个人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更要认真分析本单位本部门贯彻落实各项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自查发现本单位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
2.开展对照检查。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自查自纠的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是要召开征求意见会。要召开单位党员干部、职工代表、离退休干部和社会服务对象参加的各类座谈会,广泛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三是要召开个人自查汇报会。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将个人自查报告,在单位组织的党员干部大会上进行汇报。
3.整改存在问题。在开展自查自纠和对照检查的基础上,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切实进行整改,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要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二是要着力解决党员领导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坚决杜绝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油价或者证券、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违规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行为;三是要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坚决杜绝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以及企业重组改制、生产经营等到市场经济活动的行为;四是着力解决党员领导丧事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五是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选择作用干部的问题;六是着力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以及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操守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不良风气。自查及整改结束后,各单位自查及整改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于2010年8月15日前报市煤管局监察室。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0年8月下旬至9月下旬)
1.规范完善制度。要根据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要求,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不断深化改革,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完善配套措施,努力解决影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深层次问题,最大限度地铲除腐败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要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集体决策制度、公共权力流程制衡制度、权力公开运行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
2.严格执行制度。要加强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市委“2 1条规定”、市纪委“六条禁令”及其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制度落实和执行的责任,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各个环节,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管钱,形成用制度规范廉洁从政的机制。要将领导干部贯彻实施廉洁自律各项制度的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3.实行常态监督。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要把《廉政准则》学习贯彻情况细化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班子考核的指标,年底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和干部考察、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要认真贯彻实施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监督制度。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廉政准则》学习贯彻活动的组织领导,把这次学习贯彻活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明确专人,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带头积极参加学习贯彻活动。局成立《廉政准则》学习贯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办全局《廉政准则》学习贯彻活动工作的开展,程洪义书记任组长,彭宪国局长任副组长,班子其它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廉政准则》学习贯彻活动的具体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廉政准则》学习贯彻活动,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做到《廉政准则》学习贯彻活动与本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三)加强检查,确保实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廉政准则》学习贯彻活动的组织和检查,推动《廉政准则》学习贯彻活动的有效开展,及时报送开展学习贯彻活动的情况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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