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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委书记程洪义:主持局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建工作,兼管纪检监察工作。
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彭宪国: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建华:协助局长主持局日常工作。分管机关行政事务、劳动保障、煤炭市场秩序整顿、煤炭营销执法、煤炭经营许可证审报、过渡期企业经营目标管理、企业改革改制后续工作,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工、青、妇和机关党总支等工作。挂点负责市王坑煤矿、市新岭煤矿的安全生产,企业稳定工作。负责芦溪县安全生产督导、煤炭行业管理和发展与技术改造等工作。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曹砺白:协助局长分管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监管、煤矿执法监察、安全专项整治,煤炭生产秩序整顿、煤矿安全证照审报、组织宣传、人事编制、老干部、煤炭学会、煤炭协会工作。挂点负责市新峰煤矿、市大屏山煤矿的安全生产,企业稳定等工作。负责上栗县安全生产督导、煤炭行业管理和发展与技术改造等工作。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钟帮元:协助局长分管煤炭行业管理、煤矿职工技术培训、技术信息服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招商引资,社会稳定,信访,过渡期企业综治稳定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审报,职业病防治等工作。挂点负责市焦宝煤矿、市三田煤矿的安全生产、企业稳定等工作。负责莲花县安全生产督导、煤炭行业管理和发展与技术改造等工作。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
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吴云建:协助局长分管市属国有煤矿安全生产(过渡期企业安全生产)、全市煤矿技术改造,生产环境保护、行业统计信息汇总、职称评定、专家信息库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协助副局长曹砺白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煤矿执法监察和市煤炭执法监察大队等工作。挂点负责市上官岭煤矿的安全生产、企业稳定等工作。负责安源区、市属国有煤矿安全生产督导、煤炭行业管理和发展与技术改造等工作。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
局调研员蔡基球:协助局长负责挂点扶贫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协助党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副局长黄建华负责机关党总支工作。协助副局长曹砺白负责组织宣传、老干部工作,挂点负责市新峰煤矿、市大屏山煤矿的安全生产,企业稳定等工作和上栗县煤矿安全生产督导、煤炭行业管理和发展与技术改造等工作。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
局副调研员漆宪明:协助局长分管财务审批和市属煤矿企业财务监管审计。协助副局长黄建华负责煤炭市场整顿,煤炭营销执法,煤炭经营许可证审报,过渡期企业经营目标管理,企业改革改制后续工作。协助副局长黄建华挂点负责市王坑煤矿、市新岭煤矿的安全生产企业稳定工作和芦溪县煤矿安全生产督导、煤炭行业管理和发展与技术改造等工作。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
局副调研员彭绍辉:协助副局长曹砺白分管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副局长钟帮元分管煤矿职工技术培训,煤矿行业管理和发展、职业病防治等工作。协助吴云建总工程师负责市属国有煤矿安全生产(过渡期企业安全生产)。协助局长挂点负责市跃进煤矿安全生产、企业稳定工作。负责湘东区煤矿安全生产督导、煤炭行业管理和发展与技术改造等工作。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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