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在各基层单位的共同努力和广大国税干部的积极参与下,全市国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硕果累累,盛开文明之花。继市局等16个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萍乡市第十二届文明单位,安源区局办税服务厅等8个单位被评为“萍乡市第十二届文明窗口”之后,近日,市局和安源、湘东、芦溪、上栗、莲花等县(区)局又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江西省第十二届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