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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萍府复决字[2007] 02号)
责任部门: 市政府法制办 生成日期: 2007-03-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索取号: J00420-0702-2007-000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文件编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1目
行政行为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06年12月30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萍劳社伤认字(2006)第604号],于2007年1月9日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
结案情况
撤销被申请人2006年12月30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萍劳社伤认字(2006)第604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