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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萍府复决字[2008] 07号)
责任部门: 市政府法制办 生成日期: 2008-05-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索取号: J00420-0702-2008-000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文件编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行政行为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2008年4月17日作出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编号:3030092611)不服,于2008年4月25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
结案情况
撤销被申请人2008年4月17日作出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编号:303009261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