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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公路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责任部门: 市公路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08-07-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索取号: J00500-10-2008-001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文件编号:
   

萍乡市公路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类别

考核标准

规定

分数

记分要求

扣分

实得

分数

 

 

20

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健全,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

领导组织机构不健全、无专兼职工作人员不得分。

 

 

2

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规定或实施方案,有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或要点,定期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

每少一项扣1分。

 

 

3

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和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切实可行

5

制度不健全扣1分;责任不明确扣2分。

 

 

4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保障有力

5

经费完全落实得5分,经费部分落实得3分,经费不落实不得分。

 

 

 

 

30

1

按要求编制本单位、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目录和指南公开内容全面、实用

10

未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不得分,目录中每少一类扣1分;未公开的扣2分。

 

 

2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

20

未按规定公开有关政府信息,每一类信息扣1分;公开或更新不及时的,每项扣0.5分。

 

 

10

1

根据不同信息类型选取至少一种(含)以上的合适方式进行公开,方便公众获知。政府公路信息公开人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政府公路信息,根据及时、有效、节约和易获取、易认知的原则,按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方式予以公开。

1.政府公报或者公开发行的政府(部门)信息专刊

2.政府网站

3.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相关会议

4.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

5.公路行政办事大厅、服务中心、公共查阅室,信息公开栏等公开方式

10

每少一种扣2

 

 

四监督考核20

1

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设立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投诉和举报电话、信箱。

5

未建立监督考核制度的扣2分;未设立公开监督、投诉和举报         电话、信箱,每项扣1

分。

 

 

2

认真接待和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按规定时限进行反馈。

5

不按规定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未定期开展社会评议的,每起扣2分;应当处理而推诿、拖延的,每起扣2分。

 

 

3

按期组织对下级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

5

未按期组织监督考核的,扣2分。

 

 

 

 

4

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评议,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

5

未定期组织社会评议的扣2分,满意率与80%每相差10%1

 

 

 

日常工作

10

 

1

加强对下级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定期开展研讨培训。

4

对下级单位疏于指导,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得分。

 

 

2

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有关工作,上报有关情况材料

4

不能按照保质保量完成上级布署工作或上报有关情况材料的,每次扣1分。

 

 

3

按规定时间提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

未提交报告不得分;比规定时间拖延扣1分;报告内容不全、质量不高扣1分。

 

 

 

责任落实

 

10

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健全,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责任落实。

2

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的不得分。

 

 

2

认真查处举报、投诉,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的。

3

不查处群众举报、投诉的,每起扣1分。

 

 

3

按照监督考核、社会评议结果认真整改。

3

不及时整改,或整改成效不明显的,每次扣1分。

 

 

4

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责任人员严格追究责任。

2

不按规定追究责任人员责任的,每次扣1分。

 

 

 

注:每项扣分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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