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许可单位 市财政局 许可条件 申请材料 契税税票;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产权办出示原产权证明;个人申请退税报告;银行开户帐户证明(复印件);买卖双方当场签订未履行合同协议;其它相应材料。 许可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 许可期限 5个工作日 许可范围 受理单位 市财政局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联系电话 686119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