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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在2011年7月1日起全面停止使用手工财政票据
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1-6-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索取号: J00000-0603-2011-000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文件编号:
   

  为完成新版财政票据与旧版财政票据的对接,我市已于今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财政票据,对于用票单位现存的旧版票据,到6月30日后停止使用,未用完的票据按相关规定进行作废处理。此外,我市还将对历年财政票据进行清理归并,清理归并的主要原则是减少票据种类、推行财政票据信息化,从而达到票款动态监控的目的。经过调整后新版财政票据包括: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捐赠票据、往来结算票据、医疗专用票据、其他财政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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