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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府字〔2010〕10号
关于黄新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黄新国兼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列易立新之后);
邱志忠兼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列王晓寒之前);
王勇兼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何建民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列黄万青之前);
梅彩萍、李新民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肖谋林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正县);
孙建平、欧阳如志、吴志华兼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王维东、颜应君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黄文辉为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县,列蒋祥林之前);
陈柏林、王湛萍、钟亿国、彭秋萍、李文焕、周发萍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运来、邓树德为市商务局副局长(正县);
韩冰燕、周良、易建军、朱述双、杨鹏为市商务局副局长;
贺志勇、李小勇、毛惠明为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巴颜林为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处长职务;
刘先跃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正县);
彭芹、宋健东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李小虎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从2009年9月开始计算);
谭小燕为市广播电影电视发展中心主任;
李文进、洪光星为市广播电影电视发展中心副主任;
张波为市广播电影电视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从2009年9月开始计算);
郑炎辉为市广播电影电视发展中心副主任;
谢有林为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主任(正县);
张涛、陈美兰为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副主任(副县);
黄建华、曹励白、钟帮元为市煤炭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云建为市煤炭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从2009年9月开始计算)。
免去:
刘北平的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县)职务;
李福明的市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职务。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人事任免通知
抄送:市委,市纪委,市人大,市政协,萍乡军分区,市委各
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2010年3月5日印发
共印2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