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做好萍乡市印刷厂依法破产职工安置费用发放工作,现制定萍乡市印刷厂依法破产职工安置费发放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萍乡市印刷厂依法破产职工安置费发放工作在萍乡市印刷厂改制工作挂点领导市政府王朝新副市长、协调负责人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仕峰、维稳协调负责人萍乡经济开发区主任彭济庆和行办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下设四个组:
(一)安置费发放组:
组 长:王家然 联系电话:13979955210 市轻化纺行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副组长:龙 辉 联系电话:13907992498 萍乡市印刷厂厂长、党委书记;
胡雪云 联系电话:18979963522 萍乡市印刷厂副厂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由市轻化纺行办和萍乡市印刷厂有关人员组成。
下设两个小组:
第一小组:贺笑梅(小组长、电话号码: 13307990288)、张广明、肖磊,负责发放退休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其他人员和抚恤对象的安置费用。
第二小组:李新建(小组长、电话号码:13807998825)、钟红早,负责发放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10年以下(含10年)和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职工安置费用。
(二)政策解答组:
由曾金生、何琳、张凯毅组成,组长:曾金生,负责解答职工对劳动保障有关政策所提出的问题,办公地点设在三楼厂劳资科。
(三)安全保卫维稳组:
1、安全保卫组由萍乡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有关人员组成,总指挥:王林,联系电话:13907990958;副总指挥:黄建伟,联系电话:13979905895,主要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处置突发情况,制止干扰、破坏职工安置费发放工作和冲击职工安置费发放场所的各类行为,办公地点设在厂办公室。(工作方案见附件)
2、维稳组由萍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光丰管理处、洪山派出所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协调市印刷厂与其属地及周边的历史遗留问题。负责人彭济庆,办公地点设在厂办公室。(工作方案见附件)
(四)金融服务组:
萍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萍乡市印刷厂依法破产职工安置费发放金融服务工作小组,制定方案,规范操作,便捷服务,落实责任。组长:萍乡市安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王冬,联系电话:13979903878;副组长:肖峰,联系电话:13907998899(工作方案见附件)
二、工作安排
1、在职工安置费审批表经相关部门全部审核通过后,以萍乡市印刷厂破产管理人名义向市国改办借取职工安置费,并到萍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设专户,此项工作在6 月28 日前完成。
2、萍乡市印刷厂于7月1日前张贴好相关公告和发放流程图,制作好身份置换清单,准备好发放点,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3、各小组领取并整理好解除劳动关系五联单、养老保险手册、失业证、10年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手册和银行兑现存折等材料。
4、发放时间安排:职工安置费用发放时间定于7 月 2日至 7月10日。
三、工作要求
1、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的职工凭个人有效证件经核对身份后,职工在安置费发放清单上签字,领取养老保险手册、10年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手册和银行兑现存折。(第一小组负责)
2、退休人员凭个人有效证件经核对身份后,在安置费发放清单上签字,领取10年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手册和银行兑现存折。(第一小组负责)
3、抚恤对象凭本人有效证件经核对身份后,抚恤对象在安置费发放清单上签字,领取银行兑现存折(抚恤金)。(第一小组负责)
4、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10年以下(含10年)的职工凭有效证件经核对身份后签订解除劳动关系五联单,在安置费发放清单上签字,领取解除劳动关系五联单、养老保险手册、10年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手册、失业证和银行兑现存折。(第二小组负责)
5、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职工凭个人有效证件经核对身份后签订解除劳动关系五联单,职工在安置费发放清单上签字后,领取解除劳动关系五联单、养老保险手册、10年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手册、失业证和银行兑现存折。(第二小组负责)
6、工伤职工在延后下一阶段再进行安置。
7、委托他人代领须提供委托人书面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8、每个小组须于当日下午5点前将费用发放情况汇总,并由全体发放人员和萍乡市印刷厂、市轻化纺行办领导签字后报市有关领导和部门。
9、工作人员必须做到高度负责、耐心细致、杜绝出现任何差错。
10、工作人员必须处处为职工着想,为职工提供最优质的服务,积极引导职工有序领取安置费用,杜绝出现与职工发生争吵的现象。
附件:
1、萍乡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关于萍乡市印刷厂依法破产安置维稳工作实施意见;
2、江西萍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萍乡市印刷厂依法破产改制维稳工作预案;
3、萍乡市国有工业企业改制安置资金金融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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