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萍乡市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
退休人员报送情况的报告
省轻工行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根据赣轻办字〔2010〕13号文件要求,我市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的报送、复核工作在省轻工行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告一阶段,现将经省、市、县(区)、乡(镇)复核后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共计1877人,年补助总额5518380元(省4129524元、市285180元、县区1103676元),其中:安源区502人,年补助总额1475880元(省1033116元、市147588元、区295176元);湘东区468人,年补助总额1375920元(省963144元、市137592元、区275184元);芦溪县832人,年补助总额2446080元(省1956864元、县489216元);上栗县70人,年补助总额205800元(省164640、县41160);莲花县5人,年补助总额14700元(省11760元、县2940元)。
二、遗漏人员待下年度填报。
市轻化纺行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二 ○ 一 ○ 年 七 月 二 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