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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市轻化纺行办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责任部门: 市轻化纺行办 生成日期: 2010-03-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索取号: J00480-0203-2010-000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文件编号: 萍轻字〔2010〕19号
   

关于成立市轻化纺行办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做好市轻化纺行办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工作,经行办主任会研究,决定成立市轻化纺行办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吴志华 行办主任
副组长:王家然 行办副主任
成 员:罗跃进 市化工厂厂长
周丛胜 市化肥厂厂长
黄文祥 市织布厂行政负责人
易建萍 市毛巾厂厂长
刘先荣 市造纸厂厂长
谢培云 市酿酒厂厂长
刘文奇 市棉纸厂负责人
联络员:何新民 行办主任科员
刘良云 行办主任科员
二、工作内容
各有关企业需准备以下材料:
账本、财务报告、生产报表,淘汰落后产能设备明细表、主要设备发票,生产工人工资发放表,国、地税完税凭证,相关法律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水费、电费发票,主要原材料燃料,固定资产评估报告(由财政局安排事务所),发改委、工信委的有关批复(立项报告、淘汰批复)。
三、工作要求
3月23日至31日完成工作内容第一套初稿;
4月1日至10日完成工作内容中要求的2007、2008、2009三年生产经营的财务、生产、经营等资料,提出所需要出示相关发票凭证的明细;
4月11日至21日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成套材料以备预审,迎接验收检查工作;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成立工作组,组织人力物力认真做好资料收集、编制整理有关工作,按期、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淘汰落后产能项目表


二○一○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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