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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0-02-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索取号: J00000-0203-2010-00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文件编号:
   

  
  萍府办字〔2010〕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几年来,我市在争取国家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上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的节能减排工作和城市转型。为确保争取到的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落到实处,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由市发改委牵头,联合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对全市的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现将《萍乡市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摸底调查表》(以下称《调查表》)下发,要求:
   一、要本着高度重视、严肃认真的态度,迅速组织力量,按照《调查表》的要求予以填报,并在2月10日下午5时前将填好的《调查表》上报市发改委(联系人:张子荣、刘力亚;联系电话:6832326,6887950)。
   二、市发改委、市经贸委要及时向市财政局提供项目情况。市财政局要据此对下达的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认真进行对照核查。
   三、由市发改委对检查的情况进行统一汇总,并在2月12日前向市政府提出书面报告。
   
  附件:萍乡市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摸底调查表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附件
  萍乡市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摸底调查表
  NO.单位:万元、万吨
  申报单位
  (盖章)  项目管理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批复文号  
  项目实施内容
    
  申报节能量  核实认定节能量  
  奖励资金  国家已下达资金  
  企业资金
  到位情况  
  资金拨付
  程序  
  项目进展情况  
  有关意见
  和建议  
  申报单位意见
   签章 县(区)发改委或经贸委、县(区)财政情况核实意见
   签章 市发改委或经贸委、市财政情况核实意见
   签章 
  填报说明:
   1.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申报的项目,分别由本部门负责组织填报;
   2.填报数据要求真实、准确,并分别签章确认;
   3.财政部门负责全部项目资金下达情况填报并确认;
   4.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关建议和措施;
   5.要求2月10日下午5:00前送市发改委工业科。
   联系人:张子荣、刘力亚
   联系电话:68323266887950
  主题词:经济管理项目检查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
   政协办公室。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2010年2月8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