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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府字〔2010〕5号
上栗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批准上栗县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的请示》(栗府文〔2009〕43号)收悉。根据《城乡规划法》和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栗县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原则同意上栗县城市性质为以轻工业为主导的湘赣边陲新型工矿城市,具有花炮文化和傩文化特色的山水、旅游城市。同意规划确定的人口、用地规模和城市规划区控制范围。远期2020年城市人口为12万人,总用地面积控制在11.38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94.88平方米。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要认真搞好县城规划与萍乡市总体规划的衔接,结合自身交通条件、经济区位和产业特色做好总体布局,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尤其要认真做好近期建设和重点建设地段的详细规划。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健全规划管理机构,强化规划管理,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努力把上栗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城市规划批复
抄送: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2010年1月15日印发
共印1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