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中心城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供应对象家庭收入标准的通知
安源区住房保障局、湘东区房管局、萍乡市经济开发区住房保障处:
萍乡市中心城区2010年度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家庭收入标准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为13930元,请各区按最新家庭收入标准执行。
二○一○年四月一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