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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房产管理局200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责任部门: 萍乡市房产管理局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0-03-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索取号: J00450-0401-2010-000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文件编号:
   

 

2009年我局综治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个中心工作,以完善和落实综治工作机制为抓手,以争创市直机关综治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为目标,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力维护社会安定,为我局各项工作又快又好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一、加强领导,提高综合治理队伍建设力度
2009年调整充实了以饶本春局长为组长,肖建萍副局长、李建辉副调研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体实行层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由局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采取层层签订责任状形式,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责任人,年终考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权制。
二、加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法律安全和防范意识
全局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各部门安排好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物权法》、《房屋产权登记办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注重提高干部职工法律安全和防范意识,各部门每周安排时间,集中学习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文件规定和有关会议精神,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齐抓共管,全面推进综治工作
1、依法做好房屋拆迁工作。严格拆迁管理安置政策,确保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避免因房屋拆迁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
2、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的秩序。加强建设项目开发和预售的监管,严格实行商品房销售备案登记制度,增强信息管理制度,二手房市场整治活动,严肃查处违法“黑中介”、乱出租等行为,消除房地产市场不安定因素。
3、加大物业服务监管力度。对小区物业服务工作定期检查,认真处理有关投诉,及时纠正服务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各种问题;深入小区平安建设,加大技防设施安装力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查,努力营造安全、舒适、卫生、文明的人居环境。
4、抓好局属各单位内部稳定工作。加强对各类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积极稳妥化解和处理好内部矛盾,杜绝群体上访事件,坚持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努力化解矛盾,每月至少进行两次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报送局综治办或向领导报告,并做好分析、调解、化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注重信访,维护社会安定环境
对上级或群众转来的信访件,认真收阅,并下发至承办部门,跟踪督促承办部门限期处理,各部门协助承办单位做好群众来访的接待工作;认真处理和接待承办的信访问题,并限期解决、整改,不得互相推诿、扯皮,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
五、舆论先行,推进综合治理宣传
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以我市“开展机关效能、项目建设年”为重点深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综治工作氛围,结合重大活动和节庆假日等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宣传活动。如户外普法宣传活动、固定宣传栏、鼓励干部职工积极撰写综治稿件、投稿等。
根据市综治委有关综治工作培训教材,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加大对综治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素质,坚持理论研究、实际操作、外出考察相结合,学习借鉴和总结推广新鲜经验,推动综治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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