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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质监局积极为企业“保品牌、正声誉”
责任部门: 萍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生成日期: 2010-6-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索取号: J00350-0401-2010-003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文件编号:
   

    近日,萍乡市局成功地帮助一家被冒用产品标识的食品企业“保品牌、正声誉”,受到企业负责人好评。
     6月2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通报,14批次不合格食品全市停售,这14批不合格食品中赫然有:江西萍乡市甘源食品公司生产的2010.02.01批次200克每袋装,商标为“丑小猪”的玉带蚕豆。其不合格原因是酸价超标,酸价指数是衡量油品质最重要的指标之一,如果酸价超标,产品容易变质损害肠胃。萍乡市局工作人员从网络上了解到该情况后,迅速组织对情况的调查核实。该企业负责人反映在北京被查处的产品,是某投机厂家套用甘源食品的QS证、厂家生产地址等主要信息,仅换个商标名称,实系假冒伪劣产品,而甘源食品厂也是“被害者”时,该局积极组织省、市主流媒体(《信息日报》、《法制报》、萍乡网络电视台等)记者,到甘源食品厂进行现场采访报道,积极为企业出谋划策、为其“保品牌、正声誉”奔走服务。
    6月7日,萍乡市局工作人员有效地组织了新闻媒体对甘源食品厂的采访,企业负责人还向记者和市质监局工作人员出示了从有关方面收集的假冒厂家的有关证照和被仿产品样品,阐明了北京工商所查处的产品系恶意厂家假冒“甘源食品”的事实。萍乡市局工作人员还进一步邀请记者参观了该食品厂良好的生产环境,让记者朋友切身体会到萍乡食品企业的“高标准、严要求”。萍乡市质监局的热情服务也迎来了该企业负责人的由衷感谢。                                                   (市质监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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