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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1-2015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责任部门: 萍乡市工商局 生成日期: 2011-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索取号: J00330-10-2011-001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文件编号: 萍工商字〔2011〕145号
   

萍工商字〔2011145

 

关于印发《萍乡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1-2015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工商局:

现将《萍乡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1-2015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萍乡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12015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普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知识,广泛开展面向全社会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1-2015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赣工商食字[2011]22)(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结合我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通过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促进公众树立科学的食品消费理念,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增强食品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监管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2015年底,按照省局《工作方案》的要求,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通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广泛持久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提高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依法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促进食品经营者增强法制观念和诚实守信意识,加强自律,完善自我约束管理制度,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消费者树立科学的食品消费理念,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全面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主要任务

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在当地政府和食安办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立足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结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注重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抓住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多种形式、角度和途径,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为切实增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社会科普

1、认真组织开展每年6月“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在当地政府和食安办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2、开展“食品安全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活动。采取编印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现场咨询和与群众恳谈、在媒体开辟专版专栏、制作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橱窗和展板、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积极向社会公众尤其是广大食品经营者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制度,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疑点和难点问题。

3、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活动。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将食品安全宣教工作融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内容。配合农村基层组织推进乡镇、村庄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橱窗,采用张贴宣传画、举办知识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宣传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制度和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让广大师生了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基本常识,让学生从小培养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习惯,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增强食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

(二)新闻宣传

1、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依法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和管理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访谈、媒体吹风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工商部门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以及工商部门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强化日常规范监管、提高食品行业自律能力、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等方面的工作重点、重要举措和主要成效。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有机结合,特别要组织好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以工商网站为载体,开设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宣教栏目和窗口,加强与公众之间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广泛宣传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措施和成效。

3、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在当地政府和食安办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沟通协调机制,做好重大案件情况和重要专项活动工作信息统一管理。要不断增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透明度,通过新闻发言人制度、工商网站、媒体等,按照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公开非涉密的相关信息,积极宣传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4、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高效研判处置食品安全舆情。要建立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制度,对媒体报道和互联网、论坛、博客、微博、新闻评论、即时通讯等信息实施监测,及时发现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解答公众疑问,虚心听取社会意见和建议,结合职能准确及时应对,自觉接受媒体监督,正确引导舆论,积极有效妥善处置。

5、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宣传报道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先进典型单位和个人、诚实守信经营的优秀企业等正面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展示工商部门坚决打击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和有力措施。

(三)教育培训

1、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把从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以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为重点,通过制作发放专业教材、课件,举办集中培训班等方式,对各级从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人员进行岗位培训,落实国家总局《实施意见》提出的“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要求。培训期间,要突出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提高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通过举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专题培训班,增强工商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和监管执法人员的监管责任意识、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2、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落实国家总局《实施意见》提出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的集中培训;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的目标要求,建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培训制度,协调、指导、配合有关行业组织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企业负责人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培训;督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对从业人员组织开展定期培训。对流通环节的食品从业人员、尤其是企业负责人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法律知识以及行业道德伦理的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和专业知识以及禁止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规定的宣传和培训,增强食品经营者的法制意识、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整体素质。

四、步骤和方法

本方案从2011年开始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18月底前):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依据本工作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9月到2015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每年的年度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分层次、分期做好安排,多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工作有制度,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期间,市局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县(区)局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考核阶段2015年下半年):依据本工作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在各县(区)局自查考核的基础上,市局将组织检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依据本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有计划、有重点地统筹安排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宣教活动。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宣教工作所需经费,加强食品安全宣教工作队伍和能力建设。

(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要组织动员社会团体、行业组织、新闻媒体、广大消费者、食品经营者等各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形成政府、媒体、企业、行业组织、专家、经营者、消费者共同参与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三)建立健全媒体联络机制。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是开展食品安全宣教工作的主要平台,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健全与各类媒体的沟通联络机制,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与媒体保持积极有效互动,加大正面宣传报道力度,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将食品安全宣教工作考核评价纳入食品安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适时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宣教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先进典型,推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倡导、鼓励开拓创新,积极推动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示范点创建活动。

 

 

 

主题词:工商  食品安全  宣传教育方案  通知              

  萍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196日印发   

共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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