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年全市工商系统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工商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07]5号和中办发[2009]46号文件精神,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各项措施,进一步探索创新,以着力推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加强基层基础、加大源头预防为重点,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综治信访部门建设,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大力推进和谐平安建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实现萍乡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营造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
一、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系统内部矛盾化解
1.把社会稳定和系统内部稳定风险评估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考评体系,对未按照风险评估程序作决策引发影响社会稳定事件或群众上访的,严肃查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强化县区局、基层工商分局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职能,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充实工作人员,确保工作落实。
3.完善信息报送制度,逐级明确信息报送内容和程序,严格落实信息报送责任,推动信息采集、分析、报告等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5.加强对信息的分析研判,健全预测预警机制,针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适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对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和系统稳定问题的矛盾纠纷,超前预警。
二、进一步推进重点地区整治力度
1.涉及工商职责的治安复杂行业等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治安复杂的村(居)和街巷、公共复杂场所、娱乐休闲场所、高发案地区以及风景旅游区为重点,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大排查、大整治。
2.对排查出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管辖权限分类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协作单位、整治时限,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严重犯罪,解决突出治安问题,迅速改变治安面貌。
3.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重点排查要害部位、交通枢纽、公共复杂场所、特种行业、危险剧毒物品存放场所的安全隐患,下大力气抓好整治,切实消除隐患,确保公共安全。
4.及时排查和有效调处各类矛盾纠纷,重点排查调处“急、大、难”矛盾纠纷,办公楼、宿舍楼的防火、防盗;车辆交通安全;单位内部人员的教育管理;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及“民转刑”案件发生。
5.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三、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1.严密内部治安防范管理,进一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巩固提升县区局视频监控体系,防范科技含量进一步提高,逐步推进有条件的基层工商分局也实现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
2.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犯罪等专项斗争,有效遏制刑事案件高发态势;依法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3.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严格规范、合理引导社会组织在法律允许和行政批准的范围内活动。坚决抑制和防范境外非政府组织进行渗透破坏活动。构建覆盖境外来赣人员入境、居留、就业、就学等全过程的动态管控体系。
四、进一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1.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落实人员,完善制度,明确责任,保障经费。
2.要进一步强化综治信访办的职能,健全综治信访工作基层组织网络,充实综治信访工作力量,增强综治信访部门的权威,提高综治信访工作水平。
3.推进和谐平安建设,提高创建整体水平,确保内部和谐平安。努力打造一批零发案、零犯罪、零事故、矛盾零上交的单位。继续抓好单位职工家庭平安创建,积小安为大安,不断扩大平安创建面,提升平安创建的层次和水平。
五、进一步推进综治信访宣传教育
1.加强和改进综治、信访工作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宣传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宣传工作制度,密切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注重舆论引导的社会效果。
2.健全完善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综治信访宣传工作机制,结合重大活动和节庆假日等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宣传活动,对综治信访工作典型的先进事迹和鲜活经验进行系统宣传,推进和谐平安建设深入开展。
3.积极向法制日报、长安杂志、新法制报、中国长安出版社、中国平安网、江西政法网和江西平安网投稿,宣传全系统综治信访工作。
4.健全完善教育和培训制度,加强综治、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对基层分局综治、信访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综治、信访干部素质。
六、进一步推进领导责任落实
1.继续完善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强化对领导干部抓综治信访工作的能力和绩效考核,进一步规范综治信访责任人提拔作用操作程序。
2.健全综治、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综治、信访工作例会,及时研究分析本系统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和信访形势,着力解决齐抓共管中出现的问题。
3.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研究带有规律性、倾向性、政策性群众信访问题的解决办法,亲自阅批群众来信,不少于给其来信的50%。遇有重大疑难信访问题,领导必须包案,赴省、市上访的领导必须亲自接访。
4.完善“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加大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部门、单位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和“一票否决”的力度,并严格兑现奖惩。
5.继续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一些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件或重信重访要加大督查督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