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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豆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责任部门: 消保局 生成日期: 2010-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索取号: J00330-0203-2010-0007 公开时限: 限时公开 文件编号: 萍工商字〔2010〕32号
   

各县、区工商局: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全市豆制品市场经营秩序,全力确保广大市民消费安全,市局决定,从即日起至430日,集中开展流通环节豆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流通环节豆制品安全监管工作。豆制品作为广大市民消费量较大的一种食品,事关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各单位要把豆制品安全工作放到突出位置,切实加强豆制品市场监管,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有力净化豆制品市场经营秩序。

    二、要突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一是要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对豆制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行清理,依据职责坚决查处和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豆制品行为,尤其是要加强市、县区城内及周边生产经营主体的检查清理力度。二是要加强豆制品质量监测,利用快速检测、定向监测等手段强化豆制品质量监测,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豆制品违法行为。三是要加强引导,全面规范。要积极指导、督促符合法定条件的豆制品生产经营主体办理相关证照,做到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要引导经营者依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杜绝问题豆制品上市销售。

    三、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工作氛围。在专项整治中,各单位要注重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督促豆制品经营者依法履行好食品安全管理法定责任,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要注重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及主要成效,依法曝光一些无证无照和生产经销不合格、有毒有害豆制品等严重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与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合力,共同规范好豆制品市场秩序。

请各县、区局于201055日前将专项执法检查总结和检查情况统计表报市局消保局。

 

                                                                               ΟΟ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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