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以下简称宣传信息)是宣传工商工作、展示工商形象的重要手段,是党委政府、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了解工商工作的重要途径,是营造内和外顺工作环境的重要载体。在工作转轨、职能转型的新形势下,做好宣传信息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部门形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宣传信息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宣传信息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增强全系统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树立良好部门形象,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做好宣传信息工作,既是工商机关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自身职能的需要,又是全面提升工商队伍社会形象的需要;既是赢得社会和群众认同的重要途径,又是营造良好工作环境的有效平台。全系统各级工商机关要把宣传信息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牢固树立“抓宣传、促工作、树形象”的宣传信息工作理念,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完善机制,为宣传信息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要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加快推进宣传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一是实行目标责任制度。各县区局局长要对本单位宣传信息工作负总责,进一步重视、关心、支持宣传信息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创新思路抓宣传;办公室主任或宣传信息员要负责抓落实;各县区局要健全报送网络、调配得力人员,为宣传信息人员提供办公设备、阅文参会、业务培训等必要条件,确保高质量完成用稿目标任务。二是实行审核把关制度。各县区局向上级机关报送政务信息,应经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发;报送领导活动、领导指示和批示、调研信息等重要信息或重大新闻稿件,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市局机关各科室报送新闻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发。三是实行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制度。凡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事故、疫情等紧急情况的,各县区局应在事发2小时内报市局办公室,并及时续报事件进展情况、原因和处理结果;对压报、瞒报、漏报、迟报的,经调查核实后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对各县区局宣传信息任务的完成情况,每月函告一次,每季度通报一次;对市局机关各科室宣传信息任务的完成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五是实行约稿联系制度。市局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上级领导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约稿题目,组织有关人员联合采写,提高稿件的层次和质量。六是实行考核奖惩制度。市局根据宣传信息年度计划和奖惩办法,对各县区宣传信息工作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三、突出重点,努力提升宣传信息工作的影响力
一方面,要突出重点内容。要紧紧围绕省局、市委市政府及市局的中心工作,着重宣传各单位在服务经济发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新思路、新动态、新举措、新典型,广泛宣传工商部门在解决党委政府、上级领导、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上的做法和成效。另一方面,要突出重点媒体。要重点加大在《中国工商报》、《江西日报》《江西工商行政管理》、《省局每周汇要》、《市委今日要情》、《市政府每日政务》、《萍乡日报》等媒体或刊物的宣传力度,争取多写稿,多上稿,上好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