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度人口计生委目录编制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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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部门: |
萍乡市人口计生委 |
生成日期: |
2010-3-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信息索取号: |
J00250-0301-2011-0002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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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在我市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文件的要求和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委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建设法治机关、服务社会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54号文件精神,按照“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统一规范、分级编制、由近及远、分步实施”的原则,对本机关成立以来,发布的政务信息再次进行全面梳理,2009年3月底前确保完成本委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并在本委的网站公布。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各负其责。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坚持领导小组组长统一领导,成员各负其责的原则,实行“谁制定、谁清理、谁公开、谁负责”。
2.统一规范,分级编制。按照市里统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示范文本和统一的政府信息分类及填报规范,认真填报并依法公开。
3.由近及远,分步实施。在确保完成历年政府信息清理、公开的基础上,对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也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进行填报,经审查后予以公布。
三、工作步骤
政务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必须积极推进,稳步实施。依照市里安排,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按照统一的编制规范,完成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并依法公开。具体安排如下:
1、2009年1月,完成市人口计生委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
2、2月底前,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在网上依法公开。
3、按照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程序,填报审查相关信息并予以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市人口计生委信息公开工作由市人口计生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李江萍主任担任组长,由王建萍副主任、易元成副主任和杨凯文纪检组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机关办公室,由林晓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成员由各科室站负责人和办公室副主任叶敏、规统科刘丽娟组成。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按照编制工作规范编制完成市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制定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并负责对本委信息公开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经费保障
委机关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技术要求高,需要一定的建设和运行经费,要落实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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