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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O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
责任部门: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09-0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索取号: J00250-0202-2009-000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文件编号: 萍人口党字[2009]1号
   

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O8?20l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和《江西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以及《中共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全市人口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
    经过今后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具有人口计生部门特色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作风建设保障机制、违纪违法案件惩处机制、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廉洁从政工作机制;综合改革和“阳光计生行动”取得实效,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不正之风得到有效治理,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达90%以上。
    二、加强宣传教育,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市人口计生委党组中心组每年进行两次以上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坚持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讲一次党课;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人口计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在干部岗位培训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使全系统党员干部真正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提高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加强党风党纪教育
    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纪检组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学党章、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投身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强宗旨意识,牢记“两个务必”,践行“三个代表”,遵守“四大纪律”,弘扬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倡导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树立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以身边的学习榜样感召和激励计生干部,使党员干部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带头人。
    (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指导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把反腐倡廉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江西人口报、江西人口网等报刊和网络媒体的主导作用,唱响人口计生系统廉政勤政的主旋律,激励广大人口计生干部继承和发扬以廉为荣、艰苦奋斗的精神。鼓励基层人口计生部门及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全社会廉政文化建设,自觉利用人口学校、人口文化书屋、人口文化大院等阵地,向广大群众传播廉政文化,共同营造读书思廉、家庭助廉、人人倡廉的社会氛围。
    三、注重制度建设,筑牢反腐倡廉工作体系
    (一)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委党组议事规则,健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任用干部的决策程序。制定人口计生系统党务公开工作意见,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二)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因公出国(境)有关规定,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
    (三)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
    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针对容易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薄弱环节,分别制定人口计生委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监督办法、项目招标投标监督办法、政府采购监督办法,重点健全监督程序,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制定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办法,严防积压浪费。完善重大案件预防和报告制度。
    (四)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建设责任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市人口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考核办法。指导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进一步健全行风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机制。
    四、强化监督制约,促使权力规范运行
    (一)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做到“六个决不允许”;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为。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重点治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在工作中以权谋私等问题。
    (二)加强对重要权力行使的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监督检查办法,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的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认真清理“小金库”;重点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利益导向”资金、特别扶助资金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虚报冒领和贪污挪用。认真总结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实行“四权分离”监督制约机制的经验。加强对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利用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权力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和乱收费乱罚款等不正之风。
    (三)加强党内监督、行政监察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坚持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大力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氛围,鼓励党员行使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行政执法监察。认真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不断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五、深化改革,着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认真做好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等工作;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增强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规范考核内容和形式,发挥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二)改革和完善机关行政管理机制
    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以改进作风、转变职能为重点,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进一步健全目标管理、岗位责任、信息公开、服务承诺、绩效考评、效能监察、行政问责等效能建设保障制度,推动计生系统干部职工转变职能,改进会风和文风,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实话、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全面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
    (三)改革和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审批制度
    强化再生育审批监督制约机制,提高行政审批透明度。改革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管理,规范预算资金分配,逐步推行财务公开,实行绩效考评,着力提高专项经费使用效益和透明度。改革和完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制,全面落实计划生育药具免费供给与避孕药具市场营销相分离。
    (四)改革和完善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
    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把依法行政、便民维权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以提高考核的公信力和减轻基层负担为重点,继续推进分线、分类考核,建立考核方案公开和备案制度,对严重弄虚作假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大力精简考核层级和内容,按省要求严格控制检查、考核、评比、达标活动,着力解决考评次数过多、指标要求过高、体系设计过滥和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从源头上防治在检查考评中收送礼金、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
    六、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推进系统行风建设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认真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为载体,全面推进人口计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
    (一)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
    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做好人口计生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快电子政务建设。认真指导县、乡全面推行《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务公开,促使基层人口计生干部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着力解决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促进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为民服务。
    (二)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推动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人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倡导上门服务和代理服务制。在城市社区重点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推动城市人口计生部门依法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倡导建立便民服务大厅,提供“一条龙”服务。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全面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三)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办好“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充分发挥行风建设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全面落实实名举报奖励办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力争在5年内使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做到依法行政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服务态度和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率达9O%以上。
    七、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不断提高执纪执法水平
    以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贪污受贿、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案件。指导和督促地方人口计生部门,严肃查办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乱收费乱罚款等不正之风案件。
    八、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健全工作机制
    市人口计生委党组对本委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负总责。成立由委党组书记为组长,委纪检组组长为副组长,委各科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人口计生委贯彻落实《工作规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协助党组制定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及责任分解,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组织协调本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各县区人口计生委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具体办法,确保从组织制度建设上将《工作规划》落到实处。
    (二)落实领导责任
    各县区人口计生委和市人口计生委各科室站负责人要自觉把贯彻落实本委《实施意见》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亲自抓、负总责,认真组织实施。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服务大局,既要认真履行牵头责任,又要密切配合做好协办工作,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
    (三)加强检查考核
    各纪检组要积极协助委党组,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各科室站全面落实《实施办法》。每年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认真组织一次全面考核,把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及时表彰先进,落实责任追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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