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晏 德 文
(2011年4月2日)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召开的首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这既是一个工作例会,也是一次总结经验,统一思想,明确责任,部署工作的重要会议。刚才,市人口计生委三位班子成员分别汇报了工作情况,建议了讨论名单,说明了考核办法。总结过去,开创未来,思路和方法是对头的。2010年全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仍然保持了较好的工作态势,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市级获得了全省稳定低生育水平长效机制建设先进市这块重要的单项奖,县区不仅有综合奖、进步奖,而且全部为全国或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2011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如何实现新跨越?必须调动全市上下的积极性,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再铸辉煌。等下,陈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按照陈市长的讲话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主要从加强综合治理人口计生工作方面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经验,提高认识。
综合治理人口计生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是目前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关键性措施,也是法律法规赋予各级各部门的神圣职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力量实行综合治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我市一直重视对人口计生工作实行综合治理,并加强了对相关部门人口计生工作实行责任制,年初明确职责,年中督促自查,年末考评通报。每年在年初全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会上都有县区党政领导和市直相关单位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责任的考核情况通报的议程。去年,由于第六次人口普查上级要求减少年末人口计生工作考核检查。所以,我市没有对县区党政领导和市直相关部门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责任的情况进行考核检查,但履责情况还是基本掌握。总体来说,县区党政领导和市直相关部门对人口计生工作都很重视,在责任、措施、投入方面都确保了人口计生工作的有效运转,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县区党政领导基本上确保了人口计生工作的国策地位,形成了大抓人口计生工作的基本格局;市委组织部在考评领导干部政绩和干部选拔任用及奖惩时,能严格执行人口计生工作一票否决制;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萍乡日报在人口计生宣传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在户籍管理、民政事务、卫生医疗中加强了人口计生工作服务管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承认在综合治理人口计生工作方面仍然存在较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综合治理人口计生工作的机制尚有差距。存在协调不够,力度不大,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二是有些部门履责没有到位。这些部门没有把人口计生工作当作与国策地位相匹配的大事、要事、难事来抓,认为人口计生工作与己无关或关系不大,把综合治理人口计生工作的职责当成额外负担,态度不够积极,管理不够到位,甚至出现本单位或本系统职工干部超生现象。三是相关部门出台“普惠”政策时缺乏与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效衔接,没有真正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的要求。四是对相关部门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的考核奖惩没有真正到位。存在考核力度不大,奖惩没有到位,激励惩戒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这些问题充分暴露了部分党政领导和少数相关部门在对待人口计生工作的认识及行为上还有较大差距,这给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拖了后腿。这一点大家必须有充分的认识,而且要不断提高对人口计生工作是系统工程、动态性强、需常抓不懈等特点的认识,不断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把人口计生工作做好。
二、强化责任,形成合力
(一)要进一步强化部门综合治理人口计生工作的职责。各市直相关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职责职能,按照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来抓落实。具体抓好以下三点:一是市直相关部门对这次会上讨论的人口计生职责考核办法要有充分的认识,不仅要认真领会职责要求,完善工作制度,落实责任措施,而且要主动与职能部门联系,搞好督促落实,力争省、市考核检查有个好成绩。二是在工作方法上要做到三个纳入。即: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规划;在部门的具体工作推动中,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本部门的目标责任管理体系。三是各部门要重视人口计生工作,对本部门的人口计生工作反映出来的情况和问题要进行研究分析,并认真解决。要做到不仅带头抓好本单位及直属、挂靠、垂直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租用单位房屋居住或者经营人员、建设扶贫联系村的计划生育工作,杜绝违法生育,实现服务管理到位;而且要认真督促检查本系统完成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及时向同级人口计生部门通报人口计生有关信息,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二)要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人口计生工作的力度。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相关部门人口计生工作职责,必须突出工作重点,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必须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各部门工作职能不同,人口计生工作的侧重点就不同,这一点大家都清楚,实际上清楚了这一点就抓住了本部门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其实,各部门还有些人口计生工作容易被忽视。比如各单位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主要包括各单位的流动人口,单位职工中40周岁以下离婚、进修、病休、停薪留职、长期休假及请长假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有实实在在的监控措施,确保服务管理到位,不造成政策外生育。二是必须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各项措施。由于近年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出台较多,人口计生政策有些变化,各部门要主动加强政策法律宣传和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的人口计生工作氛围,让人口计生政策法律深入人心。要加大服务管理力度,督促本部门或本系统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已婚育龄妇女按要求全面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对违法婚姻、违法生育、违法收养行为要严格按法律法规和《萍乡市关于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的要求严肃作出处理,该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一定要按高限征收社会抚养费,该给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定要给党纪政纪处分,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解除劳动合同和辞退一定要按规定处理到位,让那些企图违法生育的人止于想法、戒于行动、畏于惩罚。三是必须推进政策兼容,完善利导机制。虽然近几年,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有较大进步,并得到了较好地落实,也促进了人口计生工作发展。但是如前所述我市在“普惠”政策与人口计生“优惠”政策的衔接上并不理想,各部门在今后的“普惠”政策,特别是惠农政策的出台时,要尽量惠及计划生育家庭,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让他们能够实实在在的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增强奖励优惠政策对人口计生工作引导作用。
三、统筹兼顾,狠抓落实。
(一)要加强领导。希望各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部门,在新的一年内进一步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坚决落实部门法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机构经常抓的法定要求,主要领导要定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本单位本系统人口计生工作,并将人口计生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要积极配合做好城市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工作,狠抓本系统人口计生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切实把人口计生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来。
(二)要完善制度。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作用,建立定期召开联席会制度和工作督促检查通报制度。相关部门人口计生信息通报共享制度已经建立多年,但落实需进一步加强。我在这里重申,人口计生信息通报共享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对全面掌握有关信息,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各部门必须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全面通报,对相关部门或工作人员通报不及时、不全面或不通报的,以及给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厉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责任。特别是公安、卫生、民政以及市内各大医院,凡涉及到计划生育案件的调查、调阅档案,必须全力配合,不得无故搪塞。还必须建立各部门综合治理人口计生工作职责汇报制度、自查制度、奖惩制度等,促进部门履行人口计生职责更加到位。
(三)要狠抓当前。今天会议之后,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尽快完善《萍乡市2011年市直有关单位人口计生工作职责考评办法》交由领导签发,以便各单位做到心中有数,也便于各单位落实人员和责任,抓好职责落实。会后各部门还要按照陈市长的要求,宏观把握,微观落实,要高标准、严要求把当前工作抓起来,抓到位。
(四)要严格奖惩。今年对部门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实行严格奖惩制度。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除每年组织一次检查考核外,还会指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平时督查,结合信息通报共享制度等内容,综合评定各相关部门的履责情况,考评结果将作为评价部门工作成绩和干部政绩的一项依据。对部门职责履行好,工作有实际内容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并建议给予一定奖励,对领导不力,重视程度不够,职责履行不好的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造成重大影响和失误的,一律落实对相关责任人的处分。
同志们,新的一年的人口计生工作充满挑战,更充满机遇,在前进的道路上,我们将面临更多的困难,但我们坚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人口计生工作一定能再创新佳绩、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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