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在林业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普遍推行公开承诺。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行公开承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建立公开承诺制度,是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增强先进性意识、树立先进性标准、实践先进性要求、展示先进性形象的具体实践;是扩宽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渠道,提高基层党组织、党员践诺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的有力措施;是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内在动力,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方式。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推行公开承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公开承诺工作,推动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层党组织应重点围绕大力推进“五化”进程、培植建好“五好”基层党组织示范点、深入开展城乡结对帮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服务群众、为民办事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应重点围绕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做到“五带头”、“五过硬”,在“我是党员我带头”活动特别是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等方面作出承诺。
机关党组织要围绕服务中心、队伍建设,重点在深化“机关效能年”、“创业创新服务年”活动,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群众、争创佳绩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要围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和“党员意识深扎根”活动,重点在带头学习、提升能力,改革创新、推动发展,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等方面作出承诺。
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围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模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能、促进事业科学发展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要重点在爱岗敬业、刻骨钻研、锐意创新,提升优质服务等方面作出承诺。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围绕推进企业改革,在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经营管理者、人才、党员和职工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领导干部要重点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廉洁从业等方面作出承诺。职工党员要重点在支持改革、提高技能,攻坚克难、节能降耗,凝聚职工、团结群众等方面作出承诺。
三、基本原则
实行公开承诺要始终把握以下原则:
1、坚持体现先进性。着眼于基层组织创先进、共产党员争优秀、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按照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和党员标准、义务及市委提出的基层党组织创建“五个好”、党员做到“五带头”、党务工作者做到“五过硬”的基本要求,提出基层党组织和不同岗位党员承诺的具体要求。防止降低标准,把承诺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和纪律要求。
2、坚持从实际出发。要以推进“五化”进程、培植建设“五好”基层党组织示范点、结对帮扶、“我是党员我带头”活动以及市委、局党委当前部署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为中心,注重围绕单位职能任务和党员岗位职责,立足本职比贡献、创佳绩进行承诺,切实提高公开承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治公开承诺标准过高过泛、不切实际。
3、坚持群众路线。要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盼,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惠民利民政策,帮助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党员要结合发挥自身的能力和特长,每年向群众承诺几件办得到的实事好事,并与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结合起来,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4、坚持分类领导。根据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加强分类指导。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要带头承诺,其内容和标准应高于一般党员。无职党员要结合党员设岗定责开展承诺,发挥应用的作用。对年老体弱、文化程度低的党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要区别对待,可以只进行口头承诺。在职党员在参加本单位党组织公开承诺的同时,可按照所在社区党组织的要求,在居住地发挥作用进行公开承诺。
四、方法步骤
从2010年起,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推行公开承诺制度,按年度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调研走访。承诺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进一步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了解学习实践活动整改事项落实情况,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力求承诺事项惠及群众、得到群众认可。
2、提出事项。基层党组织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和制定年度工作目标提出承诺事项。党员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提出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和履行职责的具体打算,自愿提出承诺事项。基层党组织可通过召开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和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对承诺事项进行讨论,集中党员和群众智慧,力求承诺事项明确、具体、实在。
3、审核确定。上一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的承诺事项要审核把关,基层党组织要指导帮助党员确定承诺事项。审核时要看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先进性要求,是否体现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体现岗位、职责特点,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修改,加以完善。
4、公开公示。承诺事项确定后,基层党组织要通过会议、文件、党务政务公开栏、报刊、电视、网络等形式向党员、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监督。党员要通过会议宣读、张贴公开承诺书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5、督查验收。要明确督查职责,上一级党组织负责对基层党组织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各支部负责对党员对象承诺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要灵活督查办法,采取定时检查、随机抽查、践诺评比等简易有效的方法。要注重听取群众意见,组织群众对完成的承诺事项进行民主评议和验收。班子承诺完成情况纳入班子年度考核主要内容,并作为评先依据之一;党员承诺完成情况要进行个人总结,并在党员民主评议中公开,作为个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要建立公开承诺专项档案,将党组织、党员的公开承诺书、承诺事项完成兑现情况逐年整理汇总,建档立册。2010年公开承诺事项要在8月下旬前完成。已进行公开承诺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今后公开承诺在每年年初进行,并与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制度相结合,实现公开承诺工作经常化。
五、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具体指导。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针对本行业的特点,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的具体指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已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的领导干部要加强调查研究,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员做好公开承诺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对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公开承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公开承诺落实不好、党员和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
2、努力扩大公开承诺覆盖面。力争公开承诺工作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全面覆盖,不留空白点。流动党员在流入地的基层党组织中参加公开承诺,流出地基层党组织要协助流入地基层党组织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
3、加强舆论引导。要搞好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原则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大力宣传推介在公开承诺上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
附件:1、《党组织公开承诺书》(仅供参考)
2、《党员公开承诺书》(仅供参考)
201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