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林业局效能办:
现将《2010年林业局效能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0年八月三日
2010年林业局效能监察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林业系统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萍乡市林业局开展创业创新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加大效能监察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创建最优林业经济发展环境。
一、加强对“创业服务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市林业系统各级效能监察部门要不断完善效能监察方式,充分发挥效能监察职能作用,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萍乡市林业局开展创业创新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创业服务水平,着力打造最优创业环境,使全市林业系统各单位和干部在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面有新的提高,在营造林业投资创业环境方面有新的变化,在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方面有新的突破。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充分运用日常督查和明察暗访这两种手段,加强对创业服务年活动情况的督查,严肃查处损害林农和企业利益、扰乱林业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情节严重者按照《江西省行政效能监察办法》(赣府发〔2009〕3号)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围绕市局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及时掌握情况,抓住关键环节,实施动态性跟踪问效。注意发现和解决工作落实、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责任单位抓好整改。注重关口前移,加强全程监督,重点检查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遵守纪律等情况,严肃追究在项目的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提高项目建设整体效能,为林业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林业经济发展提供支持、服务和保证。
三、全面开展部门监测考评活动。一是规范测评工作制度,认真总结以前测评活动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相关测评工作制度,促进测评工作规范运行;二是完善纠建并举的整改机制,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公开整改”和“跟踪整改”,督促测评对象整改落实到位,切实解决吃拿卡要、“中梗阻”、“小鬼难缠”等突出问题。
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督促各级林业执法部门严格实行执法依据公开制度。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坚决纠正并严肃处理不当或违法行政执法行为。督促和协助林业部门窗口单位的建设和管理,集中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提供高效便民服务。督促建立和完善电子监察系统,扩大网上实施行政许可和网上监督的范围和内容。
五、切实抓好问责制的落实。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加强对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健全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权责关系,规范问责行为。加大问责力度,对贯彻执行政策措施不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严重损害林农与企业利益的行为,要实施严格的问责。充分发挥查处效能案件的综合效果,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达到“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建立针对性的长效机制。
六、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健全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程序,完善绩效考评方式,促进绩效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形成有利于加快林业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导向。
七、继续加大效能投诉受理和办理力度。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受理和办理群众对效能问题的投诉,限期办结群众投诉,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大自办件的办理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领导批办件等重点投诉件,及时办理、结案、反馈,有效化解矛盾;加大对重要投诉件的复核力度,对涉嫌敷衍塞责、避重就轻、整改不到位的,进行二次督办或挂牌督办,坚决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查实,不断提高效能投诉件的办理质量;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调查属实的投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予以通报,扩大效能投诉和机关效能建设在全系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