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党总支、支部:
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按市委统一部署安排,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请各单位按《中共萍乡市林业局委员会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2010年6月29日
中共萍乡市林业局委员会
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在全党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以下好、简称“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对于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服务本地区本单位中心工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中办发[2010]12号)和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全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城市转型、实现赶超跨越”为主题,以生态萍乡建设为目标,以实施“五大工程”、推进“五化”进程、培植建设全市“五好”基层党组织示范点、开展结对帮扶创“五好”村级党组织活动和“我是党员我带头”活动“双万”活动为抓手,坚持从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加快城市转型、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改进工作作风、服务人民群众,推进“五化”进程、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加快城市转型、推动科学发展,就是要求全市基层党组织继续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紧紧围绕推进城市转型这一主战略,以科学发展的思路、改革创新的举措切实推进本地本单位各项工作。广大党员在加快城市转型、推动林业科学发展具体实践中当先锋、作表率,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努力完成本地本单位各项工作。
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就是要求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昂扬向上、朝气蓬勃的社会风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和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要敢于挺身而出、用于负责,坚持立场、攻坚克难。
改进工作作风、服务人民群众,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充分尊重群众,紧紧依靠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善于团结带领群众致富,切实做好林业建设的各项工作,特别要解决好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森林防火及营造林技术、资金、政策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积极组织和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落实“三五”思路、加强基层组织,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按照市委提出的实施“五大工程”、推进“五化”进程、建设“五好”基层党组织的“三个五”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思路要求,扎实做好抓基层强基层各项工作,大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创新,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组织设置,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总支、支部)负责人,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二、主要内容和具体目标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主要内容。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①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团结协作,求真务实,清正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组织书记党性强,作风正,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人职责,善于发挥班子整体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②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结构合理,党员素质优良,积极参加“三会一课”等组织活动,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③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决策民主科学,管理措施到位,服务优质高效,工作运行顺畅有序。④工作业绩好。能围绕大局、围绕中心扎实开展工作,大胆创新,进位赶超,各项工作成绩显著。⑤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在群众评议或民意调查中满意率达到85%以上。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 ①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②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③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宗旨观念强。④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当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⑤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要求。热爱党务工作,积极履职,出色完成党务工作各项任务,做到“五过硬”。 ①政治素质过硬。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和法纪观念强。②业务素质过硬。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知识面较宽,较好地掌握党的建设基本理论、党务工作知识,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强,在党建工作考评中名列前茅。③创新能力过硬。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创新党建工作载体,丰富活动内涵,拓宽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工作有思路、有点子、有特色、有亮点、有影响。④工作作风硬。敬业精神强,工作全身投入,注重抓落实,实事求是,精益求精。⑤自身形象过硬。情操高尚,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奉公,率先垂范,乐于奉献,群众口碑好。
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对照上述基本条件进行讨论,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具体条件。
三、创新载体,分类推进
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基层、分类指导,改革创新、务求实效和走群众路线、发挥群众作用的原则,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结合起来,与当前局党委部署的各项党建工作结合起来,根据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党员岗位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创新活动载体,分类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活动中重点要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五化”进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转发的《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进“五化”进程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萍办发[2010]9号)的要求,坚持抓基层强基础、抓机制促规范、抓两头促中间、抓重点破难点,从根本上解决制约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整体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细化量化有关标准和细则,强化硬性措施,狠抓文件的贯彻落实,努力实现城乡统筹一体化、管理机制规范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经费保障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
(二)继续大力开展市级“五好”基层党组织示范点建设。各基层党组织要对照市委办公室印发的《萍乡市培植建设市级“五好”基层党组织示范点的实施办法》(萍办发[2009]10)和市委组织部印发的《萍乡市“五好”基层党组织示范点考评验收暂行办法》(萍组字[2009]98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加大培植建设工作力度。要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把培植建设示范点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先进典型来重点打造。按市委要求,实行示范点动态管理,对已命名的示范点,将进行年度复检,工作出现滑坡、示范作用不明显的,取消其示范点称号;对在培植过程中举措不力,进展缓慢的将取消其培植对象资格,同时将工作变化大、后来居上的基层党组织及时补进培植对象。
(三)积极开展城乡结对帮扶创“五好”村级党组织活动。城乡结对帮扶创“五好”村级党组织活动是市委今年开展的一项重要党建活动,各党组织要按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积极融入并开展活动。要以帮扶活动为契机,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积极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主观能动性,自我加压,奋勇争先,推动本地经济社会事业取得新发展。
(四)广泛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活动和“万名干部下基层 万名群众评机关”活动。围绕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目标,在全市广大党员中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活动。充分利用红色教育资源和各类培训基地作用,采取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讲党课等各种形式,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使党员意识深扎根。要围绕本地本单位中心工作,从各自岗位特点出发,组织开展业务练兵、劳动竞赛、科技攻关等岗位竞赛活动,提升工作水平,争创工作佳绩。通过深化“万名党员干部下基层、争做群众贴心人”活动,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走访慰问、设岗定责等活动,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形式,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区别在职党员、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等不同群体党员的岗位特点,探索实行党员百分制考评等方法和途径,激励全体党员踊跃参与创先争优活动。
局属单位党总支、支部要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机关效能年”建设活动的成果,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创业创新服务年”建设活动和“党员意识深扎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工作室等发挥党员作用,在党员中营造岗位争先进、业务争一流、个人争优秀的浓厚氛围,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
四、健全机制,狠抓落实
(一)建立领导点评和挂点联系制度,强化领导责任。市局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创争活动领导和指导。局属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担负本地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强化一把手责任,党组织书记要亲自研究部署,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重中之重来抓,从工作思路、工作经费、人员安排等方面给予保障,为活动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建立领导点评制度,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要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制度,市局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挂点联系的基层党组织,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帮助联系点查找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把联系点办成创先争优活动的示范点。
(二)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加强分类指导。局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抽调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组成检查组,对全局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情况进行调研、检查、督促、指导。并建立督促检查制度,采取听汇报、专题调研、交流研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推广活动顺利开展。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在加强督促检查的同时,尤其要注重结合实际,分类指导。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区别不同群体党员的岗位特点,通盘考虑、系统规划,科学确定活动主题,精心设计活动载体,结合实际分类提出具体要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吸引力。
(三)建立公开承诺和定期通报制度,接受群众评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建立公开承诺、定期通报、群众评议制度,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活动方案和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要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公开承诺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严格把关。二是定期通报。上级党组织要督促基层党组织定期对活动方案的落实情况、党员承诺的践行情况通过党务公开栏、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等形式进行通报,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践诺。三是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通过公开评议,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创先争优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切实让群众亲身感受到争创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四)表彰先进,宣传典型,营造浓厚氛围。在2011年和2012年“七一”前后,将分别召开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大会和创先争优活动总结大会,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同时将特别优秀的单位和个人推荐市委表彰。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相应召开总结表彰会议。对获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以及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采取组织考察学习、到示范点参观学习等形式,扩大典型影响力。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路、党员电化教育、党建信息网、手机短信平台和信息简报的作用,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宣传各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