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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农业局
责任部门: 萍乡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生成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索取号: J00200-0802-2008-000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文件编号:
事项依据
省农业厅、财政厅、物价局赣农渔字[2000]04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
从省外调入水产种苗检疫检验
办理条件
1、具备《水产种苗许可证》; 2、所引进种苗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批准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水产品种。
申办材料
办理程序
1、当事人申报; 2、水产种苗检测机构检验、检疫, 3、检验合格的发给合格证和检疫证书。
办理时限
不需实验室检验的,现场当即办理;需经实验室检验的,经检验合格后3日内发给检疫检验合格证。
收费标准
按照赣农渔字[2000]04号文件规定收取。
承办机构
萍乡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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